毕业生人事代理有关问题解答

作者:   编辑:    时间:2015-03-03    点击数:

毕业生人事代理有关问题解答

作者:岳晓鹏 文章来源:

时间:2012/2/19 14:57:41

阅读次数:1541


目前,毕业生已经离开学校,走上工作岗位,走向社会。为了帮助毕业生在择业期间了解国家有关人事代理政策,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就毕业生择业期间遇到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解答。

1、什么是毕业生人事代理?

答:毕业生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本着充分尊重毕业生自主择业的原则,高效、公正、负责地为各类毕业生解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所遇到的人事管理方面的有关事宜。它是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方式,它的实行,对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人才社会化管理和服务都具有重要意义。

2、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办理毕业生人事代理方面有哪些职能?

答: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是隶属许昌市人事局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在毕业生人事代理方面,具有市人事局授权的一定的行政职能,如:提供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管理毕业生人事档案、办理毕业生转正定级、职称资格考评、身份认定、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等。

3、哪些毕业生应该申请实行人事代理?

答:凡通过双向选择,已同外资企业、股份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民办科技,教育、医疗机构、各种中介机构等非国有单位和实行聘用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择业期内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目前正在择业的毕业生;准备复习考研的各类毕业生等,均应实行人事代理。

4、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需经过哪些程序?

答:根据毕业生的不同情况,毕业生人事代理手续办理程序也有所不同,具体程序分别是:

(1)择业期内已联系到接收单位的毕业生持由接收单位签章的《就业协议书》到市人才中心,由市人才中心审核后签署人事代理意见;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送交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并将毕业生档案经市大分办转交市人才中心;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接收单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接收单位无集体户口的,可直接落入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

(2)择业期内暂未联系到接收单位或准备复习考研的大专以上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到市人才中心, 由市人才中心审核签署人事代理意见(学校也可集中为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交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并将其档案经市大分办转交市人才中心;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材料到市人才中心报到,签订人事档案管理合同,户口落入市人才中心。

(3)择业期内已就业,现要求派到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和由省外院校被派到本省二次择业的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改派的还须提供原接收单位或省辖市人事局同意改派的证明)到市人才中心,由市人才中心出具接收函;凭市人才中心的接收函和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直接到省大分办办理改派手续,并凭新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将毕业生档案转交市人才中心;持新的《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材料到市人才中心报到,签订人事档案管理合同,户口迁入市人才中心。

5、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享受哪些待遇?

答: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可以放心地到省内外一切用人单位工作。市人才中心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毕业生可以享受到和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相同的人事待遇,如办理转正定级、初定职称、保留干部身份、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职称资格考评、出国政审、党员管理、代办社会保险、户口迁入、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相关人证明等。

6、人事代理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后,转正定级如何办理?

答: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届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后,市人才中心按国家规定转正定级。转正定级虽然对在非国有单位工作意义不大,但是转正定级后意味着干部身份的正式确定,如果变动工作调入国有单位,转正定级将作为享受有关待遇的主要依据。

7、人事代理毕业生可以初定职称吗?

答: 国家规定,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即可在转正定级的同时办理初定专业技术职务手续,不需要再进行评审。具体规定是: 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定为“员”级职务;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定为“助理”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定为“助理”级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定为“中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定为“中级”职务。人事代理毕业生可于见习期满的当月,向市人才中心申请办理相应职称(职务)初定手续。如果毕业生在择业期内不办理人事代理,将影响资历的认定、待遇的提高和就业的机会。

8、人事代理毕业生可以调整档案工资吗?

答:根据国家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时,凡是在市人才中心管理人事档案并保留干部身份的人员,本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升级条件,可按照国家规定的调资政策核定其增资额,记入本人档案。据市场调查,许多单位招聘人员核定工资,是以档案工资为依据。

9、人事代理毕业生党组织关系怎么办?

答:人事代理毕业生中的中共党员,其组织关系可以随之转到市人才中心流动人员党支部,并在该支部参加党员活动。毕业生在校期间入党后未转正的,由流动人员党支部按照党章规定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10、人事代理毕业生的工龄如何计算?

答:毕业生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市人才中心报到后,有聘用单位的,从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工龄。工龄可以说明资历,工龄是毕业生进入国有单位享受工资晋升、职务变动、退休,保险等待遇的依据之一。

11、人事代理毕业生怎样参加养老保险?

答:接收单位统一参保的,可通过单位办理新增投保手续;接收单位没办养老保险或暂无联系到接收单位的,本人可持身份证,人事档案管理合同到市人才中心办理开户缴费手续,缴费标准按许昌市统筹办核定的当年标准,在最低与最高标准之间由个人选择确定。

12、人事代理毕业生可以考研吗?

答:可以。在研究生招生报名阶段,市人才中心可以为代理人员出具考研证明;录取阶段,凭录取学校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办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及档案转递手续。

13、人事代理毕业生怎样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答:持双方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现工作单位或原工作单位开具的未婚证明到市人才中心,由市人才中心审核后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本人持《婚姻状况证明》到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14、人事代理毕业生怎样申请计划生育指标?

答:持本人户口本,结婚证、《一孩生育审批表》(居委会先盖章)到市人才中心,由市人才中心审核加盖计生专用章后,持审批表到所在办事处、乡(镇)申办生育证。

15、人事代理毕业生的档案如何转入市人才中心?答: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应由学校统一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密封后派专人送交市人事局大分办,大分办再将档案转交市人才中心,毕业生无权携带个人档案。市人才中心接档后,将及时审查档案中各类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无误后,按国家规定收取档案管理费。17、市人才中心怎样向用人单位推荐未就业的人事代理毕业生?

答:未就业的毕业生在市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市人才中心将通过许昌市人才市场、许昌市人事人才网站、人才推荐等渠道免费提供就业推荐服务。18、毕业生在人才招聘中应注意什么?

答:人才招聘是用人单位为选择合适人才经常采用的一种用人办法。毕业生在遇到单位招聘人才时,要注意招聘启事是否经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批准。要慎重择业,谨防黑市场或未经批准的招聘单位私拉乱招,以免上当受骗。若要择业,请到许昌人才市场求职。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咨询电话:0374-2335545 2627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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